您好
大股东进行股份质押后,质押期间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转增股本,新增获得的送转股份,会随原质押标的自动一并质押,无需单独再办理质押登记。
1. 法规规则:根据证券质押登记相关规定,原质押股份产生的送股、转增股,属于质押财产的孳息,自动归入质押标的范围,自动质押。
2. 实际影响:质押到期或者解除质押时,需要将原始质押股份加上自动质押的送转股份,一并办理解押手续。
3. 区分情形:现金分红不属于股份,质押期间的现金红利一般不会自动质押,通常可由股东领取,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 提示:这类自动质押会在中登系统登记公示,投资者可以在公告中看到质押股份数量包含送转新增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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