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转债下修转股价,股东大会表决哪些股东需要回避相关要点,下面展开拆解
(1)核心规则
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股东大会审议转股价向下修正议案时,凡是持有本次该只可转债的股东,必须回避该议案表决**中国政府网。不管是大股东、董监高还是普通个人投资者,只要同时持有公司股票 + 本期可转债,针对下修议案就需要回避,不能行使股票对应的表决权。仅持有股票、不持有本期可转债,无需回避。
(2)回避的口径边界
判定以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收市状态为准:登记日收盘持仓里面有本期可转债,该股东名下全部股票表决权对本议案回避;仅其他品种可转债、其他公司可转债,不需要回避。已经完成转股、不再持有转债的股东,可以正常投票。
(3)议案表决要求
下修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由出席会议的非回避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中国政府网。回避股东不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基数。
(4)区分普通转股价调整与下修
送股、分红、配股带来的常规转股价被动调整,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不存在股东回避;只有主动向下修正转股价,提交股东大会才执行这套回避机制。
(5)特殊主体情形
公募、资管产品,如果产品持仓包含本期可转债,该产品对应的股东投票单元需要回避;同一管理人旗下其他未持有该转债的产品,可以正常参与表决。
(6)实操提示
投资者如果手里同时有正股和该可转债,网络投票时,下修议案无法投票;上市公司公告会披露回避规则;要重点区分 “被动除权调转股价” 和 “主动下修” 两套完全不同的审议流程。
如有需要请点击头像联系我~
发布于2026-9-14 13:08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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