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直接ST,而是直接实施**退市风险警示(*ST)**。根据北交所的退市规则,北交所目前并未设立“其他风险警示(ST)”机制,仅设有“退市风险警示(*ST)”机制。当北交所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交易所将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会被冠以“*ST”字样。后续退市风险提示: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被实施*ST后的次一年度,如果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再次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北交所将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即强制退市)。
发布于2026-9-15 11:16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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