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核心规则
**发布强赎公告、上市公司决定行使强赎权之后,不能持有到债券原本到期日拿到期兑付资金。赎回登记日收盘,未卖出、未转股的转债会被执行强制提前赎回,按「面值 + 当期应计利息」兑付,之后转债直接摘牌退市,不再存在到期兑付流程。**
(2)拆解
①时间节点逻辑
公告强赎之后会明确:最后交易日、最后转股日、赎回登记日。
赎回登记日收盘,账户内留存的可转债全部被强赎,按强赎价格结算,资金后续划至账户,债券摘牌,直接跳过原本的债券到期日。
②强赎兑付 vs 到期兑付
- 到期兑付:可转债走完完整存续期,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还本付息;
- 强赎属于**提前赎回**,一旦触发并执行,到期兑付条款不再生效。
③现实风险:触发强赎时转债市价大多远高于 100 元,强赎兑付价格只有面值加少量利息,会产生大幅亏损,不可补救经济日报。
④仅两条合规出路:在最后交易日二级市场卖出;或者在最后转股日之前提交债转股。
(3)误区
不要以为强赎公告只是提示,可以放着不动等原本到期拿钱;一旦公司选择行使强赎权利,就会提前终止债券,不会等到原始到期日。
(4)实操
重点盯公告内的**最后交易日、最后转股日、赎回登记日**,务必截止日前完成卖出或转股,不要被动等待强赎兑付。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11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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