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价格条件**只看正股每日收盘价,不看盘中最高价、盘中瞬时价格**深圳证券信...。
条款标准:转股期内,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里,**至少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当期转股价的 130%**,才满足强赎触发条件;盘中冲高回落,收盘跌回 130% 以下,该交易日不计入计数天数上海证券报。
(2)另一类强赎条件,不看股价: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也满足强赎条件。
(3)计数的特殊规则
如果 30 个交易日区间内发生转股价调整,调整前用旧转股价 + 旧收盘价;调整后用新转股价 + 新收盘价计算;发生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交易日计数要重新从头算上海证券报。
(4)重要误区
①条件满足≠立刻强赎:只是达到公司有权行使强赎的门槛,上市公司可以选择不启动强赎。
②看收盘价,不是可转债的交易价格,只参考正股股票收盘。
③触发之后还要等上市公司发布强赎公告,确定最后转股交易日。
(5)实操关键点
盘中大涨但收盘回落,不会累积强赎天数;临近达标阶段,重点盯每日收盘价格,不要被盘中脉冲行情误导。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9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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