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核心表决规则
破产重整**出资人组按股份数量计票,不是按股东人头计票**中华人民共...。方案通过条件:**参与表决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案即本组通过**,统计口径只算实际参与投票的股份,不是全体总股本中华人民共...。
小股东人数多、多数投反对,**不等于方案直接被否决**。如果大股东、实控人参与投票的股份占比很高,即便绝大多数中小股东反对,只要参会总表决权里面同意占比≥2/3,方案依旧可以在出资人组获得通过。交易所会强制单独披露中小股东投票结果,但中小股东反对不具备一票否决效力深圳证券交...。关联股东按规则需要回避的,对应股份不计入参会表决权基数中华人民共...。
(2)出资人组未通过后的两种走向
①管理人可以修改重整草案,再次提交出资人组二次表决。
②二次表决仍然不通过,如果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可以行使强裁,强制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即便出资人组没有投过,方案依旧生效执行,股权强制调整、转增、缩股全部落地中华人民共...。
(3)实操关键点
1、网络投票一定要主动参与,不投票属于弃权,不计入反对票,变相抬高同意票占比。
2、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只做信息披露,不是否决机制;真正否决权,来自参会表决权的股份占比。
3、就算出资人组否决,也不等于重整失败,法院强裁是现实存在的路径。
如有需要联系我~
发布于2026-9-8 15:26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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