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1)核心结论:**可转债中签不缴款,会计入弃购次数,和 A 股新股合并统计**上海证券交...。滚动 12 个月内,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存托凭证的弃购记录全部累加计算。
(2)处罚规则
12 个月累计达到**3 次弃购**,从第三次弃购次日开始,**180 个自然日(6 个月)禁止网上申购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存托凭证**深交所投资...。股票、基金、两融、逆回购等普通交易不受限制。
(3)计数细节
①全额没钱、部分资金不足,都算 1 次弃购;同一天多只可转债中签都不缴款,会计多次弃购记录。
②同一身份证下所有账户合并统计,新开券商账户无法规避计数。
③只是 1 次、2 次可转债弃购,不会触发限制,仅留存违约记录。
(4)实操要点
可转债缴款时间同样为 T+2 交易日日终;卖出股票的可用资金可以用于可转债中签缴款。弃购的可转债份额,由承销商包销。
如有需要联系我~
弃购可转债的记录会一直保存吗?
如何查询自己的可转债弃购记录?
可转债弃购后资金什么时候退回?
发布于2026-9-8 14:09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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