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股东利用转融通出借等手段进行隐性减持的问题,监管层已明确态度并出台了史上最严的规范措施。简而言之:过去确实存在利用转融通变相减持的漏洞,但目前监管已全面封堵了这一通道,将其定性为“卖出”并严格限制。
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核心维度:
1. 历史漏洞:出借股份确实曾被用作“变相减持”工具
在过去,部分大股东利用转融通制度,将持股出借给券商做空,借此将账面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这种操作不仅规避了大股东减持需提前披露的义务,还增加了市场的空头抛压,实质上构成了隐蔽的变相减持。
2. 监管封堵:新规将转融通出借视为“卖出”并合并计算
为堵住这一漏洞,证监会《减持管理办法》及2026年4月7日起施行的短线交易新规进行了全面封堵:
合并计算身份:大股东通过各种账户(包括转融通出借、约定购回等)持有的股份必须合并计算,防止借用身份变化加速减持。
定性为“卖出”:2026年新规删除了转融通出借的豁免情形,在判断是否构成短线交易时,对转融通出借交易直接视为“卖出”。
严格限制出借:明确股份在限制转让期限内或存在不得减持情形时,股东不得进行转融通出借。
3. 严打违规:建立“责令购回”的逻辑闭环
监管执法持续发力,针对利用复杂金融工具或变更身份规避减持限制的行为,建立了“违规减持—责令购回”的逻辑闭环。若大股东违规减持,将被责令购回股份并向上市公司上缴价差,彻底消除了过去“购回行为本身又构成短线交易”的合规悖论。
综上所述,大股东试图通过转融通出借进行隐性减持的“新套路”已被监管精准识别并全面封死。
要不要我帮你梳理一下,除了转融通,目前监管还在重点盯防大股东的哪些新型“绕道”减持手法?
发布于2026-9-1 16:52 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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