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股集合竞价阶段,9:20至9:25(开盘集合竞价)和14:57至15:00(收盘集合竞价)这两个时间段内,交易所主机不接受撤单申报,这是为了防止人为操纵开盘价或收盘价,确保价格形成的公平性和稳定性。
具体规则如下:
9:15至9:20:可申报、可撤单;
9:20至9:25:可申报、不可撤单;
14:57至15:00:可申报、不可撤单。
在连续竞价阶段(9:30-11:30、13:00-14:57),只要委托尚未成交,投资者可随时撤单。
如果需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和专业指导,可以进行交流沟通。
发布于2026-8-21 10:31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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