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在集合竞价阶段可以撤销委托,但仅限于特定时间段。具体规则如下:
9:15–9:20:此阶段允许投资者自由申报和撤销委托。若挂单后想反悔,必须在此时间段内完成撤单操作。
9:20–9:25:此阶段仅允许新增委托,不允许撤单。系统会锁定所有已提交的申报,直至9:25集中撮合成交。
14:57–15:00(收盘集合竞价):全程不可撤单,仅接受新委托。
这一规则设计是为了防止在临近撮合时频繁撤单扰乱市场秩序,确保开盘价和收盘价的公允性。若投资者在9:20后或收盘集合竞价阶段误操作挂单,将无法撤回,需承担相应成交风险。
发布于2026-8-20 11:04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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