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企业上市的前置基础条件,核心在于必须首先成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这一要求体现了北交所“层层递进”的市场定位,要求企业先在新三板培育规范,再申请进入北交所。
在具体执行上,“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计算口径为自公司股票在新三板挂牌公开转让之日起,至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召开审议会议之日,已满12个月。计算挂牌时间时可合并计算基础层和创新层的累计挂牌时间,并非要求在创新层单一层级连续挂牌满12个月。对于摘牌前已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公司,在二次挂牌后无需再次挂牌满12个月即可申报。此外,自企业进入创新层之日起,即可向北交所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发布于2026-8-4 10:16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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