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法律明确对高管设置六个月反向交易禁令,四类核心规则清晰。
(1)法定约束主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步覆盖持股 5% 以上大股东;配偶、父母、子女及他人代持账户一并纳入监管范围中国证券监...。
(2)六个月双向禁止规则:买入本公司股票 / 可转债 / 存托凭证后,6 个月内不得卖出;卖出后 6 个月内也不能再次买入,两种反向操作均认定为短线交易违规中国证券监...。
(3)违规处置后果:交易产生的全部收益强制归上市公司,董事会必须追缴;监管可出具警告,并处 10 万至 100 万元罚款,情节严重加重处罚新浪财经。
(4)额外叠加窗口期限制:财报披露前、重大事项未公告敏感期,高管完全禁止买卖,该约束独立于 6 个月短线禁令之外,双重管控交易行为中国政府网。
总结:高管存在硬性 6 个月反向交易禁令,无论是否利用内幕信息,只要 6 个月内先买后卖、先卖后买均属违法,同时叠加财报敏感期禁售双重约束。
我司为上市券商,联系我解决一切投资费率问题,佣金低至成本价格,两融专项可低至 3.1%-4% 左右,ETF、可转债交易享受超低万 0.5 佣金率,支持同花顺等主流三方软件~
发布于2026-7-20 17:16 天津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电话咨询
18630917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