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是证券交易所(如A股)竞价交易中核心的撮合成交原则,用于确定买卖订单的成交顺序。其具体含义如下:
一、价格优先(第一优先)
买入方向:价格较高的买入申报优先于价格较低的买入申报成交(即“买高优先”)。因为出价高的买方对资产价值判断更高或成交意愿更迫切,优先获得成交机会。卖出方向:价格较低的卖出申报优先于价格较高的卖出申报成交(即“卖低优先”)。因为出价低的卖方对成交价格要求更低,优先获得成交机会。
二、时间优先(第二优先)
适用条件:当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相同时,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成交。判定标准: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先进入系统(挂单)的订单优先成交。
综合应用示例:
若甲以10.50元买入,乙以10.40元买入,因甲的买入价高,甲优先成交,成交价均为10.40元(按卖方最低价成交)。若甲和乙均以10.40元买入,且甲的挂单时间早于乙,则甲优先成交,乙在甲的成交数量满足后,再成交剩余部分。该原则通过“价高者得、价低者先、同价先到先得”的机制,保障了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并促进价格发现。若你想要了解开户佣金成本,可点我头像加微,还请点赞支持呀!
发布于7小时前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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