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大概介绍一下:
1、参与和退出的申请方式
集合计划委托人必须根据集合计划推广机构规定的手续,向集合计划推广机构提出参与或退出的申请。委托人在参与本集合计划时须按推广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参与资金,委托人在提交退出申请时,其在推广机构必须有足够可用的集合计划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参与、退出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参与和退出申请的确认
推广机构在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委托人申请,在T+1日内对该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委托人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可向集合计划推广机构查询参与和退出的成交情况。
3、参与和退出的款项支付
集合计划参与和退出的登记结算将按照注册与过户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
委托人参与(T日)采用全额缴款方式,T+2日内参与款划往集合计划托管专户。若确认参与不成功或无效,参与款项将退回委托人账户。
若确认委托人退出申请成功,集合计划管理人应指示集合计划托管人于T+3日内将退出款项从集合计划托管专户划出。推广机构收到退出款后于两个工作日内划往退出委托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退出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处理。
发布于2013-7-8 12:47 武汉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