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委托: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申报买入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买入价格的102%,申报卖出价格不得低于基准卖出价格的98%。
北交所交易方式中的限价申报,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 105% 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 10 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以孰高为准),如何理解这个规则?
什么是基准价格,和集合竞价交易规则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