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满足精选层条件
1.转板公司应在新三板精选层连续挂牌满1年以上,且最近1年内未出现应当被调出精选层的情形。
2.转板公司或者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12个月未受到全国股转公司公开谴责等情形。
3.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
4.转板决议通过前,连续60交易日(不含股票停牌)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不低于1000万股。
转创业板条件
1.符合规定的创业板IPO上市的发行条件。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最近三年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
4.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达到转板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如转板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公众股东持股的比例应为10%以上。
5.市值以及财务指标符合创业板上市的三项标准一种的一项即可,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转板公司,其表决权差异安排应当应当符合《上市规则》的规定。
6.如果所选上市标准涉及市值指标,以向交易所提交转板上市申请日前二十个、六十个和一百二十个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收盘市值算术平均值的孰低值为准。
创业板上市标准
1.负面清单制度规定的农林牧渔、采矿、建筑业等12个行业原则上不得在创业板上市。
2.标准一,无市值要求,近2年累计净利润达5000元以上。
3.标准二,市值10亿以上,且近1年收入1亿以上。
4.标准三,市值50亿以上,且近1年收入3亿以上。
另外,如是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还需符合分拆上市的相关标准,证券交易所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转板上市条件和具体标准进行调整。暂时来说,区间累计成交量或市值指标达不到转板标准的公司,未来也并非完全没有机会,如果后续业绩大幅改善和二级市场股价上涨、市值拉高,也还是很有希望的。
发布于2021-3-26 08:15 上海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