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申请登记成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有何要求?
还有疑问,立即追问>

基金基金管理人 管理机构 私募证券 外商独资

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申请登记成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有何要求?

叩富问财 浏览:566 人 分享分享

1个回答
咨询TA
首发回答
答:根据第七轮、第八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以及第七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达成的政策成果,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应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二)该机构的境外股东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批准或者许可的金融机构,且境外股东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签订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三)该机构及其境外股东最近三年没有受到监管机构和司法机构的重大处罚。有境外实际控制人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该境外实际控制人也应当符合上述第(二)、(三)项条件。

发布于2020-12-28 17:39 成都

当前我在线 直接联系我
收藏 分享 追问
举报
问题没解决?向金牌答主提问, 最快30秒获得解答! 立即提问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内容均由入驻叩富问财的作者撰写,仅供网友交流学习,并不构成买卖建议。本站核实主体信息并允许作者发表之言论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内容,亦不代表本站对该信息内容予以核实,据此操作者,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
同城推荐 更多>
  • 咨询

    好评 186 浏览量 18万+

  • 咨询

    好评 8.8万+ 浏览量 20万+

  • 咨询

    好评 1.3万+ 浏览量 1166万+

相关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