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以下简称 “转让商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
重资产行业中,折旧政策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它和会计政策变更有本质区别,二者分别会如何影响利润表、现金流以及估值?
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哪个更能反映上市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如何通过“三表勾稽关系”(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识别资金占用的蛛丝马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