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竞价阶段遵循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
价格优先:较高价格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格买入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格卖出申报。例如,甲申报以 10.1 元买入某股票,乙申报以 10 元买入该股票,若此时有卖方申报,甲的申报会优先成交。
时间优先: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申报者优先于后申报者。先后顺序按交易主机接受申报的时间确定。比如,丙和丁都以 10.2 元申报买入某股票,丙先申报,丁后申报,若有符合条件的卖出申报,丙会优先成交。
盘后固定价格撮合,是价格优先还是时间优先,撮合顺序是怎样?
盘后固定价格委托的撮合原则是价格优先还是时间优先?
盘后固定价格委托的成交顺序,是按时间优先还是按价格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