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交易价格的确定方法
市价委托:投资者按市场当前最优价格立即成交的委托方式。买入时,以市场上最低的卖出申报价格成交;卖出时,以市场上最高的买入申报价格成交。这种方式能保证快速成交,但成交价格不确定。
限价委托:投资者自行设定一个价格,买入时不高于此价格,卖出时不低于此价格。例如,投资者认为某股票价格跌至10元以下才值得买入,就可下达限价10元的买入委托,只有当市场价格达到或低于10元时才会成交。
按当前股价下单无法成交的原因
价格优先规则:虽然按当前股价下单,但如果有其他投资者更早提交了相同价格或更优价格的委托,根据“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他们的委托会先成交。例如,当前股价为10元,投资者A以10元买入限价委托,投资者B在投资者A之前以10元买入限价委托,那么B的委托会先排队等待成交,A的委托需等B的委托成交后或有新的卖单出现才能成交。
市场价格波动:下单后,市场价格瞬间变化,当前股价已不再是下单时的价格。若买入时股价上涨,或卖出时股价下跌,按原下单价格就无法成交。比如,下单时股价10元,买入委托下达后股价迅速涨至10.1元,此时按10元的买入委托就无法成交,除非股价再次回落到10元或以下。
交易单位限制:股票交易有最小申报单位和申报数量的规定。上交所和深交所的A股一般以100股为最小申报单位,且申报数量应为100股的整数倍。如果下单数量不符合规定,即使价格合适也无法成交。
发布于2025-3-14 19:13 西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