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5-2-12 21:04 武汉
李老师好!问题如下:母为投保人,女儿为被保险人(女儿已婚),购买终身寿险,五年缴费期过后,将投保人变更成女儿,交给女儿自主支配。若日后离婚,此保单属女儿个人财产还是小夫妻共同财产?
增额终身寿可以设计第二投保人吗,可以具体讲一下吗?
被保险人能不能更改投保人信息?
打算离婚了,之前买的香港保险,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得拿来分割不?
如果投保人去世了,增额寿会不会就终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