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不能。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我国《保险法》第131条也有规定,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利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保险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如有欺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利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保险合同无效。
发布于2024-5-25 21:24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