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程序: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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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4-23 12:01 北京
职工生育保险的申请流程如下: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会签发医疗证。在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需再次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会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请注意,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时,需要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如果有的话)、出院小结等材料。这些材料通常需要在每月的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此外,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包括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以及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在实际申请前,先向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当地的社保部门咨询,以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信息。
发布于2024-4-23 13:56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