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个人投资者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开通前20个交易日日均托管在我司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或证券),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证券市值指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或者上交所规定的其他证券的市值,如通过港股通购买的港股;
2、在证券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
3、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相关测试;
4、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
5、投资者需参加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平均等级为C3或C4或C5,可开通股票期权(一级)业务权限;风险承受能力等级为C4或C5,可开通股票期权(二级和三级)业务权限;
6、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
7、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开通条件后,本人需在交易日携带身份证前往开户营业部办理。
温馨提示:风险承受能力为C2或C1或最低风险承受能力者均不允许开通股票期权(一级)业务权限;风险承受能力为C3或C2或C1或最低风险承受能力者均不允许开通股票期权(二级或三级)业务权限。
发布于2019-8-20 14:59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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