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合众相约优年养老金保险(2.0版)的条款可以发下看一看吗,条款有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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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众相约优年养老金保险(2.0版)的条款可以发下看一看吗,条款有坑吗

叩富问财 浏览:201 人 分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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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合众相约优年养老金保险(2.0版)的条款没有坑,值得购买!

合众相约优年养老年金保险(2.0版)保障内容:
养老保险金:
第16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的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生存,按以下约定给付养老保险金:
(1)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按月领取的,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 倍给付养老保险金;
(2)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按年领取的,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 倍乘以 11.81给付养老保险金。
自本主合同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后的第十六个保单周年日(含)起至本主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的每个养老保险金领取日零时生存,按以下约定给付养老保险金:
(1)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按月领取的,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养老保险金;
(2)养老保险金领取方式为按年领取的,按本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乘以 11.81 给付养老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
如果被保险人的身故发生于本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的养老保险金开始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如果被保险人的身故发生于养老保险金的保证给付期限内,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若下列两者的较大值小于零,则身故保险金为零。
(1)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减去保证给付期限内全部应领取的养老保险金总额的差额;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减去保证给付期限内尚未给付的养老保险金的差额。
如果被保险人的身故发生于养老保险金的保证给付期限结束后,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合同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时的已交保险费减去累计已领取的养老保险金;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主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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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1-24 15:26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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