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意外险一般只保障意外事件造成的身故、全残、残疾、医疗费用等。
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只有同时符合这四个条件,才能满足保险条款所定义的“意外”。其责任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按照残疾等级按比例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在除去免赔同时, 报销意外伤害医疗费用;
意外的解释:
“外来的”一般指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造成的。
例如:碰撞、摔砸、打压、烧烫伤、电伤、家里常见的猫抓狗咬、煤气泄漏、溺水、火灾、食物中毒等。
“非本意的”指的是本人不希望发生,无法预见的伤害。
例如:在高速公路上以超过限速标准的速度驾驶发生车祸导致的事故,这种预见后果的事故,也不属于意外事故。
“突发的”指的就是人体因受到突然而猛烈的侵袭所造成的伤害。
例如:如交通事故中的撞车、天空坠落物体的砸压等引起的伤害、死亡。
“非疾病的”则是指伤害的造成不是因被保人身体本身疾病引起的。
例如骨质疏松导致的病理性骨折,因患有精神疾病而自杀,都是疾病所致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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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1-2 15:37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