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模式正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证监会20日表示,坚定支持上市公司借助资本市场这一并购重组的主渠道、盘活存量的主战场,吐故纳新、提高质量、做优做强,在开展科技创新、实现产业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谋求新发展等各方面,做好中国经济的“火车头”和“发动机”。
为了适应上述要求,证监会从四大方面对并购重组制度规则予以松绑。
一是拟取消重组上市认定标准中的“净利润”指标,支持上市公司依托并购重组实现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
二是拟将“累计首次原则”的计算期间进一步缩短至36个月,引导收购人及其关联人控制公司后加快注入优质资产。
其中第三个方面最受瞩目。证监会表示,为促进创业板公司不断转型升级,拟支持符合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资产在创业板重组上市。
四是拟恢复重组上市配套融资,多渠道支持上市公司置入资产改善现金流、发挥协同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向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科技企业集聚。
证监会表示,调整优化并购重组制度,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必然要求,对进一步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资本市场多元化退出渠道和出清方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证监会的征求稿有四大松绑,分别是:1、取消“净利润”作为判断是否构成重组上市的标准;2、将主板中小板重组上市限定从60个月缩短至36个月;3、允许创业板借壳上市;4、允许借壳上市再融资。
发布于2019-6-21 14:54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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