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相关规定,创业板股票在连续3年亏损的情况下,确实有可能被暂停上市。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创业板股票连续3年亏损并不是直接导致股票被退市的条件,而是可能导致股票被暂停上市的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一家创业板上市公司连续3年净利润为负,可能会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具体的规则如下:
1. 若一家创业板上市公司连续3年净利润都为负数,深交所将对该公司进行股票交易暂停警示,标明“*ST”,并将其股票作为特别处理股票。
2. 在连续3年净利润为负的基础上,如果公司前3年平均净利润也为负,深交所将按照规定进行特别关注,随时可能做出终止或暂停上市的决定。
3. 在“ST”状态下,如果公司连续4年净利润仍为负,深交所将对其做出终止上市决定,股票将被退市。
总之,连续3年亏损的情况下,创业板上市公司可能会被深交所暂停上市处理,而非直接退市。暂停上市的处理决定将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监管机构的决策来确定。
发布于2024-1-2 20:23 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