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式私募基金表面看来像委托理财,但它实际上是按基金方式进行运作。比如,虚拟式私募基金在设立和扩募时,表面上是与每个客户签订委托理财协议,但这些委托理财账户是合在一起进行基金式运作,在买入和赎回基金单位时,按基金净值进行结算。具体的做法可以是:
1.每个基金持有人以其个人名义单独开立分账户。
2.基金持有人共同出资组建一个主账户。
3.证券公司作为基金的管理人,统一管理各账户,所有账户统一计算基金单位净值。
4.证券公司尽量使每个账户的实际市值与根据基金单位的净值计算的市值相等,如果二者不相等,在赎回时由主账户与分账户的资金差额划转平衡。
虚拟式的特点是,设立灵活,不需要证券管理部门对基金设立与运作方面的审批与监管,避免了双重征税。按照委托理财的规则执行,在资金筹集上需要法律上的进一步规范,对资金运作方面证券管理部门对券商进行监管,在资金规模扩张上有一定的规范要求。
发布于2015-6-18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