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证券分红后,对所有未到期合约的调整具体涉及行权价格、合约单位、合约代码和合约简称。
(1)调整系数=除息前一日合约标的收盘价/[除息前一日合约标的收盘价-现金红利]
新合约单位=原合约单位(即10000份)×调整系数
调整后的合约单位,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数。
(2)新行权价格=原行权价格/调整系数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3位小数。
(3)合约代码的第19位调整为“A”,表示期权合约发生首次调整,其他位保持不变。
(4)合约简称中的行权价格调整为新行权价格,同时将最后的标志位设为“A”。
发布于2022-6-6 22:59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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