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私募基金发行产品起点最低速度最快费用最低的券商
发布时间:2016-3-30 14:33阅读:375
备案指南: 1、您备案第一只基金产品了吗? ◆ 若您已备案基金产品,请直接下查第2条。 ◆ 若您尚未备案基金产品,则请按下列时间节点完成自查: (1)截止2016年2月5日,登记已满12个月的,您必须在2016年5月1日前备案基金产品; (2)截止2016年2月5日,登记未满12个月的,您必须在2016年8月1日前备案基金产品; (3)2016年2月5日后新登记为基金管理人的,您必须在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备案基金产品。 ◆ 自查完成后,您应当抓紧落实,否则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您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基金管理人登记被注销后,可以按相关要求重新申请登记。 2、您及时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了吗? ◆ 请您及时登录中国基金业协会网站有关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https://pf.amac.org.cn),履行季度、年度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更新义务。 ◆ 若您已及时履行,请直接下查第3条。 ◆ 若您尚未及时履行,请抓紧时间落实自2016年2月5日起的信息报送更新义务,否则: (1)在完成整改前,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暂停受理您基金产品备案的申请; (2)您若累计2次未完成上述信息更新义务的,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将您列入异常机构名单并予以公示; (3)一旦基金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您整改完毕,至少6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 联系人:长江证券陈经理 联系电话:18215507457 qq:1181218700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E1-2-908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