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交易所豆粕
发布时间:2015-5-19 18:36阅读:597
交易品种 豆粕
交易单位 10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
涨跌停板幅度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合约月份 1,3,5,7,8,9,11,12月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5:00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 最后交易日后第4个交易日
交割等级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质量标准
交割地点 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M
上市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附件: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质量标准 F/DCE D001-2006
DCE QUALITY SPECIFICATION OF THE DELIVERY SOYBEAN MEAL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的豆粕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1.2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合约中所规定的豆粕是指以大豆为原料,以预压-浸提或浸提法取油后所得饲料用大豆粕,产地不限。
1.3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合约交割标准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应符合GB/T 19541—2004中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有关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应符合GB/T 19541—2004中术语和定义的有关规定。
4 要求
4.1 感官性状:本品呈浅黄褐色或浅黄色不规则的碎片状、粉状或粒状,无发酵、霉变、非挤压性结块、虫蛀及异味异臭。
4.2 夹杂物:应符合GB/T 19541—2004中夹杂物的有关规定。
4.3 标准品的质量指标:
项 目 取 值
水分(%) ≤13.0
粗蛋白质(%) ≥43.0
粗纤维(%) ≤7.0
粗灰分(%) ≤7.0
尿素酶活性(以氨态氮计)[mg/(min?g)] ≤0.3
注:粗蛋白质、粗纤维、粗灰分三项指标均以87%干物质为基础计算。
4.4 卫生标准:应符合GB/T 19541—2004中卫生标准的有关规定。
5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按《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的规定执行,其它应符合GB/T 19541—2004中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运输和贮存的有关规定。
6 附加说明
6.1 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
6.2 本标准自2007年3月合约开始实施。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