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咨询的是融资融券账户中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担保品证券)暂停交易后怎么处理,您可咨询所属券商,以所属券商解答为准。
投资者融资融券账户内的证券,出现被调出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范围、被暂停交易、被实施风险警示等特殊情形或者因权益处理等产生尚未到账的在途证券,证券公司在计算客户维持担保比例时,可以根据与客户的约定按照公允价格或其他定价方式计算其市值。
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名单和折算率。
证券公司公布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不得高于交易所规定的标准。
证券公司应当根据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对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实行动态化管理与差异化控制。
参考资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融资融券合同必备条款》
发布于2018-8-2 11:24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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