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没有上市,个人转让未上市(例如在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原始股指的是个人在公司挂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在公司挂牌前和挂牌后由这些股票孳生的送股和转股。
具体来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的规定,自2019年9月1日(含)起,个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原始股的个人所得税,由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作为扣缴义务人,由股票托管的证券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需要注意的是,税法和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税务机关,以获取最新的税收政策和具体计算方法。
发布于2024-3-22 08:50 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