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退市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
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
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
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
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的。
此外,还有交易类退市标准,具体如下:
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
连续120个交易日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
股东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2000人。
连续20个交易日总市值低于3亿。
以上标准达到后直接终止上市,没有退市整理期。
发布于2024-2-2 13:17 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