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贵的客户!您好!
目前开通大宗交易的方式如下:
一、什么是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是指达到沪、深交易所规定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后,由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成交的证券交易。
上交所
在本所进行的证券买卖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B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万元美元;
3.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2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4.债券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深交所
在本所进行的证券交易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
1.A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2.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万元港币;
3.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2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4.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
二、大宗交易的申报方式是怎样的?
上交所申报指令
1.意向申报;
2.成交申报;
除本所另有规定外,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成交结果一经本所确认,不得撤销或变更。
3.固定价格申报;
固定价格申报的,买卖双方可按当日竞价交易市场收盘价格或者当日全天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进行申报。
在接受固定价格申报期间内,固定价格申报可以撤销;申报时间结束后,本所根据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固定价格申报进行匹配成交。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
4.本所认可的其他大宗交易申报。
深交所申报指令
1.协议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双方互为指定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数量的交易方式。本所接收下列类型的协议大宗交易申报:
1)意向申报;意向申报不承担成交义务,意向申报指令可以撤销。
2)成交申报;成交申报可以撤销,但在对手方提交匹配的申报后不得撤销。
3)定价申报;定价申报的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销。
4)其他申报。
2.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是指证券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证券当日收盘价或证券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对大宗交易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
在接受申报的时间内,未成交申报可以撤销。
三、在什么时间进行申报?
上交所
1.9:30至11:30、13:00至15:30接受意向申报;
2.9:30至11:30、13:00至15:30、16:00至17:00接受成交申报;
3.15:00至15:30接受固定价格申报。
交易日的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本所当日不再接受其大宗交易的申报。
每个交易日9:30至15:30时段确认的成交,于当日进行清算交收。
每个交易日16:00至17:00时段确认的成交,于次一交易日进行清算交收。
深交所
1.采用协议大宗交易方式的,本所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2.采用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的,本所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15:05至15:30。
当天全天停牌、处于临时停牌期间或停牌至收市的证券,本所不接受其协议大宗交易申报;当天全天停牌或停牌至收市的证券,本所不接受其盘后定价大宗交易申报。
PS:大宗交易委托需账户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开户营业部办理。
发布于2023-5-4 00:09 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