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执行后,原有相关规定是否作废?
还有疑问,立即追问>

作废

《通知》执行后,原有相关规定是否作废?

叩富同城理财师 浏览:2116 人 分享分享

6个顾问回答
首发顾问 白经理
咨询TA
你好,看通知呗,祝投资顺利,账户长红

发布于2018-4-9 16:17 天津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首发回答
:《通知》发布实施后,原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第4.3.5条第一款不再执行,即该款的“(一)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二)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5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三)盘中成交价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80%的,临时停牌至14:57。”内容不再执行,而该款的“于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没有变化,仍然执行。

发布于2018-4-9 15:58 广州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您好,只要被废了的,都会作废的,希望能够帮到您

发布于2018-4-9 15:59 武汉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你好,这个要看具体的法规文件备注要求。

发布于2018-4-9 17:54 杭州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您好,建议您到相关官网了解,祝您投资愉快

发布于2018-4-10 10:39 武汉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你好,这个波动极大,需要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

发布于2018-4-10 10:55 重庆

更多 分享 追问
收藏 举报
问题没解决?向金牌顾问提问, 3-5分获得解答! 立即提问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内容均由入驻叩富同城理财的作者撰写,仅供网友交流学习,并不构成买卖建议。本站核实主体信息并允许作者发表之言论并不代表本站同意其内容,亦不代表本站对该信息内容予以核实,据此操作者,风险自担。同时提醒网友提高风险意识,请勿私下汇款给作者,避免造成金钱损失。
同城推荐 更多>
相关文章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