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创业板关于亏损三年的股票退市规则已经改变了。最新的规则是:
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其股票将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即会被标记ST。
如果上市公司因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其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交易:
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虽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因不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审核同意。
以上是我为您找到的创业板关于亏损三年的股票退市规则的最新情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向我提问。
发布于2024-1-15 14:07 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