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博生物科创板IPO:尚无一款产品商业化 累计未弥补亏损超6000万 抢占市场需先突破技术瓶颈
发布时间:2021-1-7 14:04阅读:300
瑞博生物科创板IPO:尚无一款产品商业化 累计未弥补亏损超6000万 抢占市场需先突破技术瓶颈
小核酸递送技术是制约全球产业发展的瓶颈技术,瑞博生物截至当前在研产品仍处于早期阶段,尚无一款产品进行商业化。另外,对于瑞博生物等专注于小核酸药物的企业,市场认知水平不够或存在产品商业化不达预期的风险。
苏州瑞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瑞博生物”)科创板IPO申请于2020年12月29日获上交所受理,国泰君安担任公司保荐机构。
据悉,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4,1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拟募资16亿元,其中12.91亿元将用于药物研发项目,但未具体细化到某条产品线;以及补充运营资金3.09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瑞博生物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专注于小核酸药物的研究、开发和生产的创新药企。小核酸即RNAi,涵盖了siRNA(短干扰RNA)、 miRNA(微小RNA)和反义核酸等。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LIANG ZICA(梁子才)直接持有发行人11.85%股份,昆山瑞控直接持有8.94%股份,昆山瑞曼直接持有4.57%股份。LIANG ZICA(梁子才)合计控制发行人32.96%股份的表决权,为发行人实控人。
LIANG ZICA(梁子才)的配偶ZHANG HONGYAN(张红燕)通过昆山瑞控、昆山瑞朗间接持有发行人合计2.07%的股份。昆山瑞控、昆山瑞曼、MO HUA、席真等为公司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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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LIANG ZICAI、ZHANG HONGYAN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发行人32.96%的股份。
若发行完成后,LIANG ZICAI、ZHANG HONGYAN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24.63%股份的表决权,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但持股比例较低。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瑞博生物不存在单一股东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0%以上的情形,且单个股东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均不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在研产品尚处于相对早期阶段,存累计未弥补亏损
瑞博生物目前仍处于产品研发阶段尚未实现商业化,在研产品尚未形成营业收入。
招股书显示,2017-2020年1-9月,公司报告期各期净亏损分别为7,341.14万元、9,866.04万元、1.34亿元、1.91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各期净亏损分别为8,172.60万元、1.12亿元、1.41亿元、1.36亿元。截至2020年9月末,其累计未弥补亏损6868.50万元。
因为没有进行商业化,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是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及周转材料。2017-2020年1-9月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648.08万元、1,017.13万元、1,987.38万元、4,341.68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分别为2.86%、8.14%、7.10%、5.06%,占比相对较低,均为待公司研发部门或临床试验机构领用时转入当期研发费用。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瑞博生物已有包括降血糖、抗前列腺癌、抗视神经损伤、抗乙肝、抗高血脂等多个小核酸药物在内的在研产品管线。以及小核酸药物递送技术平台(含GalNAc 递送技术).....公司目前具有年产公斤级GalNAc小核酸原料药的生产能力和分析能力。
但是,公司目前仅有4款产品处于临床研究阶段和临床试验申请阶段,有十余款产品处于临床前或早期发现阶段。
其中,SR061用于治疗非动脉炎性前部缺血性视神经病变(NAION),处于II/III期临床研究阶段,SR062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处于II期临床研究阶段,SR063用于治疗AR-V7阳性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处于IIa期临床研究阶段,SR016用于治疗慢性乙肝,处于IND申请阶段。
若公司对外授权商业化许可不如预期或是药品商业化遇阻,公司收入未能按预期增长,则可能导致亏损进一步增加。
此外,,瑞博生物研发支出较大,公司又尚无产品授权和转让、技术授权及产品销售收入,因此,公司未来一定期间或仍无法盈利。预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短期内无法现金分红。
现金流方面,公司主要依靠外部融资来补充经营现金流量。
据公开资料,瑞博生物分别于2015、2017年完成A轮、B轮融资,公司加速了产品管线和小核酸药物递送技术研发,并在2019年12月初完成2亿元C1轮融资,2020年4月完成4.7亿元C2轮融资,投后估值31.54亿元。前后四轮现金融资累计超10亿元。
市场认知水平不够以及技术瓶颈 产品商业化或不达预期
不同于小分子药物、抗体药物等产业链发展成熟领域,小核酸药物在中国尚属于创新前沿领域,目前除Spinraza作为孤儿药在中国获批上市外,尚无其他小核酸药物在国内获批上市,众多患者对小核酸药物的认知水平还停留在产业发展的初级阶段。
据了解,目前在中国开展临床研究的小核酸药物共10款,其中5款siRNA药物,5款ASO药物,涉及的疾病领域包括抗病毒、遗传性血液疾病、代谢性疾病和心血管疾病等。
小核酸药物是与小分子药物、抗体药物完全不同的全新药物类别,主要作用于细胞内的 mRNA,通过RNA干扰来实现疾病治疗的目的。由于其具备了针对“不可靶向”、“不可成药”疾病开发出治疗药物的巨大潜力,或有望成为继小分子药物、抗体药物之后的现代创新药第三次浪潮。
因此,一些中国的制药公司也在不断努力抓住RNAi药物的发展机遇,除了瑞博生物,目前国内专注于小核酸药物的公司还包括海昶生物、 中美瑞康、圣诺制药等,以及Alnylam、Ionis、诺华、歌礼等国际知名企业均在布局。
由于核酸药物无论是化学修饰还是递送系统都具有平台性,在这两方面有技术优势的公司也更容易产生平台效应。这也是为何目前上市的小核酸药物主要集中在 Ionis、Alnylam、Sarepta等具有递送和修饰技术平台的手中。拥有技术平台的公司更容易在这一赛道胜出。
小核酸药物与单抗药物类似,都为突破性、技术驱动型行业,而小核酸递送技术也是制约全球产业发展的瓶颈技术,对于中国小核酸药物创新药企,抢占市场份额需先突破递送技术的瓶颈,以及加大药物稳定化修饰、药学研究等的投入力度。
相比于Alnylam、Ionis等外资企业,无论从资金实力、人才积累、技术积淀、产业环境等方面均尚处于较优的状态,瑞博生物虽在某些单项技术上能与国际主要小核酸公司并跑,但从中国市场到进入国际市场、从跟跑、并跑到领先,仍需长期和巨大的努力。
在创新药淘金热潮中,瑞博生物会成为A股小核酸药物第一股吗?
据申报稿,2017-2019年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6250万元、9227万元、1.14亿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申请发明专利141项,其中32项已授权,包括19项中国境内专利、13项境外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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