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 机构:有助降低购房成本
发布时间:2020-12-3 11:17阅读:497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2日电 广东省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日前发布的通知显示,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较之前规定提高了10万元。对此,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这有助于降低购房成本,对当地住房消费等有积极作用。
湛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的《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第一次和第二次申请贷款,对额度上限进行了调整。《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其中,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双方缴存,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双方缴存,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
2019年年初,湛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显示,最高贷款额度方面,单方缴存为20万元,双方缴存为40万元。
“对于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单方申请从20万提高到了30万,双方申请从40万提高到了50万,即额度均提高了10万。”严跃进表示,这有助于降低购房成本。类似降低,自然使得购房者运用公积金购房的积极性提高,对于当地住房消费等活跃都有积极作用。
此外,《通知》还对贷款准入条件进行了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则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办妥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且所购房屋主体结构封顶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给予发放贷款。
2017年发布的《湛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揭楼盘管理办法》规定,按揭楼盘的准入条件之一是“项目工程进展顺利,申请准入楼栋的主体结构已完成”。
“对比可以看出,当前公积金业务的办理节奏明显加快,房企只要具备预售许可证,即便楼盘没有完成主体结构,也可以和公积金中心进行合作。这其实都为后续公积金贷款创造了更好的条件,有助于贷款效率的提高。”严跃进如是说。(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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