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0-4-30 16:54阅读:392
一、农民工规模、分布及流向
(一)农民工规模继续扩大,省内流动继续增加
2019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9077万人,比上年增加241万人,增长0.8%。其中,本地农民工11652万人,比上年增加82万人,增长0.7%;外出农民工17425万人,比上年增加159万人,增长0.9%。在外出农民工中,年末在城镇居住的进城农民工13500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
图 1 农民工规模及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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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出农民工中,在省内就业的农民工9917万人,比上年增加245万人,增长2.5%;跨省流动农民工7508万人,比上年减少86万人,下降1.1%。省内就业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56.9%,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分地区看,除东北地区省内就业农民工占外出农民工的比重比上年下降3.4个百分点以外,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省内就业农民工占比分别比上年提高0.1、1.4和1.2个百分点。
表 12019年外出农民工地区分布及构成
单位:万人、%
按输出地分
外出农民工总量
构成
外出
外出
农民工
跨省流动
省内流动
农民工
跨省流动
省内流动
合计
17425
7508
9917
100.0
43.1
56.9
东部地区
4792
821
3971
100.0
17.1
82.9
中部地区
6427
3802
2625
100.0
59.2
40.8
西部地区
5555
2691
2864
100.0
48.4
51.6
东北地区
651
194
457
100.0
29.8
70.2
(二)西部地区输出农民工人数增加最多,增量占到新增量一半以上
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输出农民工10416万人,比上年增加6万人,增长0.1%,占农民工总量的35.8%;中部地区输出农民工9619万人,比上年增加81万人,增长0.8%,占农民工总量的33.1%;西部地区输出农民工8051万人,比上年增加133万人,增长1.7%,占农民工总量的27.7%;东北地区输出农民工991万人,比上年增加21万人,增长2.2%,占农民工总量的3.4%。
表 2 农民工地区分布
单位:万人、%
2018年
2019年
增量
增速
按输出地分:
东部地区
10410
10416
6
0.1
中部地区
9538
9619
81
0.8
西部地区
7918
8051
133
1.7
东北地区
970
991
21
2.2
按输入地分:
在东部地区
15808
15700
-108
-0.7
在中部地区
6051
6223
172
2.8
在西部地区
5993
6173
180
3.0
在东北地区
905
895
-10
-1.1
在其他地区
79
86
7
8.9
注:其他地区指港、澳、台及国外。
(三)东部、东北地区吸纳就业的农民工减少,中西部地区吸纳就业的农民工继续增加
从输入地看,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15700万人,比上年减少108万人,下降0.7%,占农民工总量的54%。其中,在京津冀地区就业的农民工2208万人,比上年增加20万人,增长0.9%;在江浙沪地区就业的农民工5391万人,比上年减少61万人,下降1.1%;在珠三角地区就业的农民工4418万人,比上年减少118万人,下降2.6%。在中部地区就业农民工6223万人,比上年增加172万人,增长2.8%,占农民工总量的21.4%。在西部地区就业农民工6173万人,比上年增加180万人,增长3.0%,占农民工总量的21.2%。在东北地区就业农民工895万人,比上年减少10万人,下降1.1%,占农民工总量的3.1%。
二、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女性和有配偶的农民工占比均提高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4.9%,女性占35.1%。女性占比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女性占30.7%,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女性占39.4%,提高0.8个百分点。
在全部农民工中,未婚的占16.7%,有配偶的占80.2%,丧偶或离婚的占3.1%;有配偶的占比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有配偶的占68.8%,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有配偶的占91.3%,提高0.5个百分点。
(二)50岁以上农民工占比继续提高
农民工平均年龄为40.8岁,比上年提高0.6岁。从年龄结构看,40岁及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为50.6%,比上年下降1.5个百分点;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24.6%,比上年提高2.2个百分点,近五年来占比逐年提高。从农民工的就业地看,本地农民工平均年龄45.5岁,其中40岁及以下所占比重为33.9%,50岁以上所占比重为35.9%;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6岁,其中40岁及以下所占比重为67.8%,50岁以上所占比重为13%。
表 3 农民工年龄构成
单位: %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16-20岁
3.7
3.3
2.6
2.4
2.0
21-30岁
29.2
28.6
27.3
25.2
23.1
31-40岁
22.3
22.0
22.5
24.5
25.5
41-50岁
26.9
27.0
26.3
25.5
24.8
50岁以上
17.9
19.1
21.3
22.4
24.6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农民工占比略有提高
在全部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1%,小学文化程度占15.3%,初中文化程度占56%,高中文化程度占16.6%,大专及以上占11.1%。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在外出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4.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在本地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7.6%,下降0.5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就业状况
(一)第三产业就业比重继续提高
从事第三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为51%,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从事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和住宿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均为6.9%,分别比上年提高0.3和0.2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的农民工比重为48.6%,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其中,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重为27.4%,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8.7%,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表 4 农民工从业行业分布
单位:%、百分点
2018年
2019年
增减
第一产业
0.4
0.4
0.0
第二产业
49.1
48.6
-0.5
其中:制造业
27.9
27.4
-0.5
建筑业
18.6
18.7
0.1
第三产业
50.5
51.0
0.5
其中:批发和零售业
12.1
12.0
-0.1
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
6.6
6.9
0.3
住宿餐饮业
6.7
6.9
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2.2
12.3
0.1
其他
12.9
12.9
0.0
(二)农民工月均收入平稳增长
农民工月均收入3962元,比上年增加241元,增长6.5%,农民工集中就业的六大行业月均收入均稳定增长。其中,从事制造业农民工月均收入3958元,比上年增加226元,增长6.1%;从事建筑业农民工月均收入4567元,比上年增加358元,增长8.5%;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月均收入3472元,比上年增加209元,增长6.4%;从事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农民工月均收入4667元,比上年增加322元,增长7.4%;从事住宿餐饮业农民工月均收入3289元,比上年增加141元,增长4.5%;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月均收入3337元,比上年增加135元,增长4.2%。
表 5 分行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及增速
单位:元、%
2018年
2019年
增速
合计
3721
3962
6.5
制造业
3732
3958
6.1
建筑业
4209
4567
8.5
批发和零售业
3263
3472
6.4
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
4345
4667
7.4
住宿餐饮业
3148
3289
4.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202
3337
4.2
(三)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快于本地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4427元,比上年增加320元,增长7.8%;本地农民工月均收入3500元,比上年增加160元,增长4.8%。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比本地农民工多927元,增速比本地务工农民工高3个百分点。
(四)在西部和东北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加快
分区域看,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4222元,比上年增加267元,增长6.8%,增速比上年回落0.8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794元,比上年增加226元,增长6.3%,增速比上年回落0.8个百分点;在西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723元,比上年增加201元,增长5.7%,增速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在东北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3469元,比上年增加171元,增长5.2%,增速比上年提高3.8个百分点。
四、进城农民工居住状况
(一)人均居住面积继续提高
进城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20.4平方米,比上年提高0.2平方米。其中,在500万人以上城市人均居住面积增加较多,由上年的15.9平方米提高到16.5平方米;在300-500万人口城市人均居住面积为19.7平方米,比上年提高0.3平方米。
图2 按城市规模分的进城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
(二)居住设施不断改善
进城农民工户中,住房中有取暖设施的占52.2%(其中集中供暖占11.6%,自行取暖占40.6%),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有洗澡设施的占83.7%,提高1.6个百分点;能上网的占94.8%,提高2.7个百分点;拥有电冰箱、洗衣机、汽车(包括经营用车)的比重分别为65.7%、66.1%和28.2%,分别提高2.0、3.1和3.4个百分点。
五、进城农民工随迁儿童教育情况
(一)3-5岁随迁儿童入园率继续提高
3-5岁随迁儿童入园率(含学前班)为85.8%,比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入园儿童中,25.2%在公办幼儿园,比上年下降0.8个百分点;35.7%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提高0.5个百分点。
(二)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在校率进一步提高
义务教育年龄段随迁儿童的在校率为99.5%,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从就读的学校类型看,小学年龄段随迁儿童83.4%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11.9%在有政府资助的民办学校就读,提高0.3个百分点。初中年龄段随迁儿童85.2%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8.8%在有政府资助的民办学校就读,下降1.2个百分点。
(三)随迁儿童上学升学难、费用高问题在东部地区和大城市更加突出
50.9%的农民工反映随迁子女在城市上学面临一些问题。对于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儿童,回答本地升学难、费用高的农民工所占比重较高,分别为34.2%和28.9%,分别比上年提高7.5和1.7个百分点;回答随迁子女无法在本地参加高考的农民工所占比重增加明显,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至14.3%。东部地区农民工反映随迁子女存在升学难、费用高、无法在本地参加高考问题,所占比重分别为44.9%、30.1%和21.3%,分别比上年提高14.1、3.6和7.8个百分点,显著高于其他地区。城市规模越大,升学、费用和高考问题越突出,在500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这些问题更加显著。
六、进城农民工社会融合情况
(一)进城农民工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提高
在进城农民工中,40%认为自己是所居住城市的“本地人”,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从进城农民工对本地生活的适应情况看,80.6%表示对本地生活非常适应和比较适应,其中,20.8%表示非常适应,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仅有1.1%表示不太适应和非常不适应。进城农民工在不同城市规模生活的归属感和认同感较上年均有提高。但城市规模越大,农民工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越弱,对城市生活的适应难度越大。
(二)进城农民工参加各类组织活动更加积极
在进城农民工中,27.6%参加过所在社区组织的活动,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其中,3.9%经常参加,23.7%偶尔参加。加入工会组织的进城农民工占已就业进城农民工的比重为13.4%,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在已加入工会的农民工中,参加过工会活动的占84.2%,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
附注:
1.调查简介
农民工监测调查: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等情况,国家统计局2008年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587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490个村和22.6万名农村劳动力作为调查样本。采用入户访问调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调查。
农民工市民化调查:为准确反映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生活、居住状况和社会融合等基本情况,国家统计局2015年建立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制度(简称农民工市民化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地域,随机抽取了4.08万户进城农民工样本,由调查员使用手持电子采集终端(PDA),直接入户面访的形式采集数据。
2.主要指标解释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年内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
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进城农民工:指年末居住在城镇地域内的农民工。城镇地域为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区域,与计算人口城镇化率的地域范围相一致。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 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城市类型:按2015年城区常住人口规模将城市划分为500万人以上城市、300-500万人城市、100-300万人城市、50-100万人城市、50万人以下城市。
文章转自和讯网 投资者据此操作 风险请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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