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保险在西方国家已经十分普遍了,但是在我国还属于初步发展阶段,其推行的阻力较大,其风险也有所不同。从风险上来看,我国的住宅产权仅有70年,这就意味着以房养老很可能玩到一半突然就要面临产权回收的风险。并且这种风险将是双向的。对于抵押房产的老人来说,可能会面临着产权到期,人活着“钱”花光了的问题。金融机构也承担着比较旧的房子到70年“大限”、获取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或许不足以支付
养老金的风险,尤其在产权到期后,还要面临续期费用的巨大风险,所以中国大多数银行或者保险公司都不太热衷“以房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