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开通条件 如何开通原油期货 开通原油期货
发布时间:2019-1-3 12:51阅读:839
(一)个人客户: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客户本人通过知识测试;
3、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累计10笔以上的境内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已在境内期货交易场所、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期货交易场所开户的,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境内或者境外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建议提供:在我公司近三年10笔以上期货或期权交易成交记录)
4、申请交易编码前5个工作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境内客户只能用人民币作为交易保证金)
5、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
6、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能源中心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二)一般单位客户:
1、全部指定下单人员通过知识测试;
2、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累计10笔以上的境内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境内期货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期货交易场所的期货交易成交记录;(建议提供:在我公司近三年10笔以上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3、申请交易编码前5个工作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4、具有健全的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包括期货交易决策制度,期货交易下单、资金划拨、实物交割等业务管理制度,期货交易风险控制制度;(加盖企业公章)
5、具有健全的信息通报制度,包括向开户机构提供和及时更新负责期货交易的部门主管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信息的机制;(加盖企业公章)
6、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
7、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能源中心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三)特殊单位客户:
特殊单位客户申请能源中心交易编码的,可以不适用可用资金要求、知识测试要求、交易经历要求的相关规定,但客户仍需提供企业相关制度(具体同一般单位客户要求:《交易管理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无不良诚信记录证明。
(四)二次开户:
已在其他期货公司申请开户并取得能源中心有效交易编码的客户可以不适用可用资金要求、知识测试要求、交易经历要求的相关规定。只需客户填写《方正中期能源期货交易编码二次申请表》及《客户承诺书》,无不良诚信记录证明,单位客户仍需提供企业相关制度(具体同一般单位客户要求:《交易管理制度》、《信息通报制度》)。
想开通原油的朋友们可以拨打下方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