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赔付

时间:2021-11-16 17:51:01 浏览:1025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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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赔付并不是说第二次罹患重疾就可以获得理赔金,它其实隐含着不少限制。其中疾病分组和等待期就是尤其需要注意的两项。
一般来说,为了降低赔付率,保险公司会根据病理、严重程度等,将所有病种进行分组。市面上的产品对重疾进行分组,多数都是将病因相近的重疾归类。对于每一个组别,只要发生过其中一种“疾病”的理赔,那么即使有多次赔付功能,分组中的其它疾病也都不再具备再次获得赔付的机会。
间隔期和存活期。对于具有多个索赔的产品,两个索赔之间有一个间隔。间隔时间是指第一次大病到第二次大病的间隔,或者第二次大病到第三次大病的间隔,一般在90天到3个月之间(如果是癌症的补偿,等待期通常是3-5年)。有些产品在第二次或第三次确诊严重疾病后,还需要14天、28天和30天的生存期,一般不超过30天。如果被保险人在诊断后的生存期内死亡,则无第二(三)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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