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给付

时间:2021-03-29 17:35:52 浏览:53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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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大家举个例子就明白额外给付是什么意思了,假设一份主险40万的终身寿险,附加2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产品组合,被保人在保障期间发生了保险责任中的重疾病症,申请理赔拿到20万理赔金后,主险的保额减至20万的,则为“提前给付”;而拿到20万理赔金后,主险保额仍是40万不变的,则是“额外给付”。

顾名思义,提前给付即将主险保额中的部分先行理赔;额外给付的理赔金额则不占用主险保额。当然刚才只是个让简单易懂的例子,实际市场上普通寿险附加重疾险的产品大部分主险与附加险保额相同,提前给付型的产品在给付后由于用掉了约定保额,保险合同相应解除;而额外给付型的产品在理赔完对应的保险责任后,其保障相应解除,但主险部分保障依然有效,比如现在常见的“重疾+轻症”组合,轻症保障额外给付后合同责任解除,重疾责任部分仍生效,且保额不受影响。所以一般来说,额外给付型的产品保费会比提前给付型的略贵一些。不过随着重疾险产品的推陈出新,市面上也涌现出了一些保费比较低的额外给付型重疾险。我们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认真地阅读保险条款,特别是寿险捆绑重疾险的这类产品,毕竟大多数都是共用保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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