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告知的陷阱

时间:2021-03-24 17:16:42 浏览:6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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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保险坑很多,其实选对了保险,看清了条件,也就知道到底坑不坑了。面对这么复杂的健康告知,很多人都在纠结,要不要如实告知,如果我没有如实告知了,真的住院就不会理赔了……健康告知没做好很容易给今后的理赔埋下隐患,想要做好健康告知也涉及到很多专业知识。

陷阱 1:只要没过住院,健康告知全填否:有这么一部分销售人员:只要没有住过院,健康告知可以全填否。这是影响极为恶劣的销售误导,咱们碰到这些人,一定要直接开门送客了。千万不要以为,没有住院就查不到医疗记录,保险公司的调查手段多得是。无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只要健康告知问到了,都需要如实告知!陷阱 2:健康告知随便填,两年后一定赔!说到健康告知,相信不少人都听过这种说法,这同样是严重的销售误导!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呢?因为有一条“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险法》第 16 条如下: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健康情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但合同成立 2 年后,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如果出险,应当理赔。仅按字面意思理解,貌似保险公司在两年后无权解除合同。但是“两年不可抗辩条款”成立前提是:最大诚信原则。在实际生活中,超过两年仍然被拒赔的案例并不少见。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一个真实的案例:王某在 2009 年投保了重疾险,2013 年申请“终末期肾病”理赔。但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发现王某在投保前就已经确诊“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于是发出了拒赔通知…这种就是典型的未如实告知,虽然已经熬过了四年,但法院还是支持拒赔。当然,也有很多投保人熬过了两年,保险公司只能赔的案例。陷阱 3:担心拒赔,全部告知:有人天生大大咧咧,有人则会缺乏安全感。有些朋友为了避免以后扯皮,力求把过去几十年的病史全部告知保险公司。例如几年前的感冒发烧、身体擦伤等,甚至把一些没有确诊,仅仅是自己猜想的“疾病”都悉数告知…这样做不仅增加了核保员的工作量,有时候还会影响到自己正常投保。比如说,你最近睡眠不足,经常觉得头痛;一查百度,是癌症起步。于是乎,你就将所有猜测都告诉核保员;即使没有诊断报告,但是人家出于谨慎,也可能延后承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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