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司很高兴为您服务。 利息税是“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简称,主要指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存储人民币、外币而取得的利息所得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利息税始于1950年,当年颁布的《利息所得税条例》规定,对存款利息征收10%(后降为5%)的所得税,1959年利息税停征,1999年再次恢复征收。开征税率为20%。目前利息税税率为20%,2005年国家利息税征收357亿元,占财政收入1.1%。
根据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国务院决定自2007年8月15日起,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利息税)的适用税率由现行的20%调减为5%。2008年10月9日,国务院决定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停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布于2014-4-23 10:30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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