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股票交易将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
1.申请并获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或者申请并获准恢复上市的公司,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主营业务未正常运营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
2.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
3.公司主要银行帐号被冻结
4.公司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5.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退市风险警示的处理措施包括:
第一,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第二,股票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发布于2018-11-19 22:49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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